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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动态】上海市福建商会召开法律顾问座谈会 王惠宁执行会长为开拓商会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导航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1942

为了总结经验,更好发挥商会法律顾问在服务广大会员,为会员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8月12日,上海市福建商会召开法律顾问座谈会。张宇晟、刘江海、庄永宏、林兢、邓晓红、黄华标、曹国建、万能、谢连杰等9名法律顾问参会会议,上海市福建商会执行会长王惠宁为开拓商会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提出新要求。会议由上海市福建商会常务副秘书长刘英松主持。会议总结回顾了商会法律顾问团近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目标。会议达到了务实高效、推动工作、交流感情、凝心聚力的目的,对进一步推动商会法律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年来,商会法律顾问团在上海市福建商会的正确领导下,在顾问团各位律师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为会员开展法律咨询、依法维权、送法进企业、护航促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法律顾问团在会员企业需要帮助时,热情施予援手;在会员企业遭遇危难时,鼎力相助,表现出“娘家人”的亲情温暖,体现了“法律人”的专业素质,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团的政策导向作用。法律与政策密不可分,律师们长期工作在法律业务第一线上,不仅谙熟法律知识,而且有着丰富的法律工作经历。因此,对国家政策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把握力,在实际操作中对企业家如何运用法律、政策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二是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团的法律援助作用一年来,法律顾问团的律师在商会的积极引导下,帮助会员企业依法维权。自开展法律顾问团“送法进企业,护航促发展”活动以来,解企业之难,受企业欢迎,得乡亲好评。三是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法律咨询作用。实践证明,法律顾问团是商会可以信赖的服务会员的一支重要力量。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是企业必须恪守的信条,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要会员企业有法律援助需要时,法律顾问团义不容辞,积极主动配合商会秘书处认真接待,倾听反映诉求,为会员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在座谈交流环节,大家围绕企业转型升级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政府政策的更迭出现合同违约,在微信群等新媒体上出现违反群规、发表不当言论时维权,以及法律工作者如何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做好保驾护航等议题展开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建言献策。一致认为商会法律顾问既是一份荣誉,也是的一份义务,为会员企业服务义不容辞。一要主动服务商会法律顾问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商会走访企业,增进与会员企业间的交流,体现法律服务的温暖;二要主动作为有为才有位,商会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商会的中心工作和会员企业发展需求做好服务。如商会组织“一带一路”商务考察、参加“厦洽会”、举办跨境业务讲座等,法律顾问均可提前介入,提供帮助,靠前服务。三要主动推广商会秘书处要利用《上海闽商》、微信公众平台、网站广泛宣传介绍法律顾问团各位律师的情况,让会员企业熟悉了解法律顾问团成员的专长优势,以便更好的对接服务。同时,商会要创造条件让法律顾问团积极参与商会活动,以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座谈,统一思想,增强共识,大家认识到会员企业寻求商会法律顾问团解决问题,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是一个信任的考量。体现了会员企业对商会法律顾问的信任。


   王惠宁执行会长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法律顾问为商会所做的工作,高度赞扬了法律顾问的奉献精神。强调了召开这一次的法律顾问座谈会的重要意义,一是总结经验,表扬先进的需要。商会在非常时期之所以能赢得上级组织和领导的认可,分会和团体会员商会的信赖,会员企业和商会工作者的拥护,就因为我们服务会员企业的工作做的扎实有效,特别是法律服务做的有声有色,功不可没。需要总结经验,常做常新。二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需要。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企业经商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协调解决。三是迎接新变化,做出新贡献的需要。近年来,各种法规逐步完善,特别是物权法的出台,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公民、法人与政府之间在财产权和人身权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分配上都有法可依。寻求法律保护和法律救济,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借助专业的法律人员的服务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也慢慢的从盲区步入可见区,从阴影处走向明亮处,从边缘区踏入中心区,从非主流变成主流。“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法律服务成为大众需求。四是联络感情,加深友谊、服务乡亲的需要。律师顾问平时忙于工作,相互之间走动不多,许多人还不是很熟悉,创造一个机会让大家在一起相互了解、交流思想、交流工作,很有意义、很有必要。


   对如何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王惠宁执行会长高度概括为从“两个三”入手(即:三化联动、三个加法),开拓商会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首先实施“三化联动”精准服务会员企业。一是着力推动法律服务常态化。法律服务贵在经常、难在经常、成在经常。因此法律服务力避“雷阵雨”,必须常态化。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得力措施,确保法律服务常态化。比如,要增加宣传法律顾问团的宣传力度,扩大会员企业对法律顾问团的知晓度。再比如,建立律师顾问室,建立律师轮流到商会值班制度,每周(月)固定时间接待会员来访,重大会议活动律师开展咨询服务,不定期的组织“送法进会员企业”的活动等等,从而使商会法律顾问团服务会员企业经常性、常态化。二是着力推动法律服务链条化。律师的专业性很强,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划分,可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按照律师业务来划分,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从我们法律顾问团的情况看,各位律师都有各自的专长,这是我们的优势,排列组合好,充分发挥作用,就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服务链,让我们的会员企业不出商会就可以找到自己需求的律师。法律服务链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会员企业的法律服务不必四处奔波,在商会法律顾问团便能享有全部法律服务。这无疑大大提供了法律服务的便利性,必将大大促进会员企业接受法律服务的积极性,挖掘出各种法律服务需求,这对商会法律顾问团各位律师实际上也提供了巨大的服务机会。三是着力推动法律服务市场化。商会法律顾问团为会员企业的法律服务要不要收费的问题一直是人们关心的问题。一方面是有些接受法律服务的会员企业不愿意为法律服务付钱,或者只愿意支付及其少数的钱,认为法律服务人员只是动动笔,说说话,做的是一本万利,甚至是无本万利的暴利生意。另一方面,有些接受法律服务的会员企业对法律服务的市场了解不多,往往“病急乱投医”,不会比较,不会选择,对社会上某些法律服务人员的狮子开大口不懂或者不知议价。这样的后果是当事人对法律服务的性价比不满意,以至影响到对整个法律服务人员的人品和素质产生了质疑。而法律人员也被迫成为低端劳动力,法律服务的质量很难提升。这些弊病和缺陷既严重制约了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也不能有效的满足各种法律需求。为此,我认为商会法律顾问团为会员企业的法律服务必须市场化,必须走有偿服务的路子。要通过努力让会员企业乐于购买法律服务、善于购买法律服务,主动购买法律服务。这样也只有这样,商会法律顾问团的路子才能走稳、走的远,法律服务才能可持续。当然,服务的对象是会员企业,是乡亲,乡情也是要讲的。

   其次做好“三个加法”,健全法律服务长效机制。一是线上服务+线下服务。牢固树立 “精准服务会员企业”的理念,采用“商会际客APP管理系统”和建立健全律师轮流值班等制度措施,探索“线上服务+线下服务”的运用,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会员企业提供精准对接,让会员企业受到精准服务,使法律服务“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二是有偿服务+乡情服务采取“有偿服务+乡情服务”的方法,充分调动法律顾问团与会员企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法律顾问团对会员企业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让当事人对法律服务的性价比感到满意,使有偿服务有温度、有乡情,有粘性,让会员企业“遇到问题看么办,法律顾问团里找答案”形成一种自觉行动。三是迎进门服务+送上门服务既要坚持热情做好“迎进门”的服务工作,也要创新机制做好“送上门”的服务,如前所述,既要建立律师顾问室,每周(月)固定1-2次时间接待会员来访服务;也要不定期的组织“送法进会员企业”,组织下会员企业“难题会诊”,与商会秘书处一起下会员企业调研等活动,从而使商会法律顾问团服务会员企业“随叫随到,便捷有效”。


   他说,随社会发展,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权力运作方式的改变,催生了会员企业对调节各种纷繁复杂、错综多变的利益、权益和权利等的巨大的需求,法律成为了调节这些关系最重要、最高效和最广泛的武器。因此,法律顾问团任重道远,希望各位法律顾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社会、为商会、为会员多做贡献,为闽商闽企业再上台阶、再创辉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