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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举办法律顾问团“送法进企业, 护航促发展”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06 浏览:1976

      我会于9月4日下午走进理事单位上海日用化学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法律顾问团“送法进企业,护航促发展”系列实践活动,就“日化公司与金陵公司合同纠纷案”进行研讨。执行会长王惠宁、常务副秘书长孙明喜,日化公司董事长翁丽珠,法律顾问夏仙辉、张宇晟、李玉梅、邓晓红、黄华标、曹国建、万能、谢连杰及部分企业家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孙明喜主持会议。


      首先,翁丽珠向商会领导关心重视会员企业表示衷心感谢,向商会同仁的莅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接着,由公司律师朱云尉简要介绍了“日化公司与金陵公司合同纠纷案”案情。

      大家认真倾听,用心思考,交流经验,从专业专长帮助日化公司出点子、想办法,厘清思路,增强了日化公司依法维权的信心。研讨活动对促进律师团队交流合作发挥重要作用,也引起闽商企业家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商会理事、女企业家潘幼珠正好当天傍晚要出差,为了能参加学习研讨活动,她特意把行李箱带到会场,开完会后就急匆匆赶往车站。她说,商会又为会员办了件实事,提供很好的学习机会,对增强企业守法经营、维护自身权益意义重大。



      王惠宁在认真听取案情分析和律师们发表意见后,对会议取得的成效充分肯定,体现了商会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他感谢顾问团的律师为大家带来精彩分享和真心付出。称赞商会律师团队是一支热心奉献、能征善战的队伍,是商会的宝贵财富。希望日化公司综合各位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既要增强维权的信心,又要认识案件的复杂性,做好充分准备,对案件证据进一步梳理,对二审应诉方案进一步完善;希望通过这次以案释法活动,能让广大会员企业举一反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商会以此为新起点,探索商会法律服务长效机制,寻找服务闽商新举措,实现在商言政、心中有党,在商言商、心中有业,在商言法、心中有规,在商言责、心中有民的风清气正的新型商会。